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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0 August

    我又回来了

    先是前天吧,许久都假装没有看见对方的于彤突然搭讪我:
    “加油啊,好好写博客!”
    天知道,我已经多久没有写了,久久不写之后连上来看看的欲望都没有了,我的space,如果他也有spirit,应该是酸辣+愤愤+不甘+失落+适应。。。估计和失宠的二奶在一个阶级里打混。
     
    那么,此话从何说起呢?
    于同学解释说有天她在一个陌生人的博客里面看见我的文章,顺着杆子爬过去链接到了个中学生作文的范文网站,该网站竟然收录了我老人家的全部大作。。。接着于同学就忍不住伊的经济学纲领,飞快的替我换算出了我的个人市值和升值空间--结论是:如果我的博客惦记达到一定程度,我就可以上市交易了!不用卖身,卖书就行。
     
    一边心怀激动的考虑给全国中学生朋友签名适合用什么字体,一边点击进人家的blog看看人家都在干什么--其实我还是更喜欢看熟人的space,这张三李四东家长西家短的,要没有个脸贴脸的对号入座,那还有个啥意思啊。现在这年头不像我小时候,敲敲门就去邻居家里吃饭睡觉,现在好朋友之间都是饭馆约见,对我这类喜欢串门子的人来说,所以有了space, 就是有个机会人家会让你纸上谈兵的去家里坐坐。
     
    不得了,许久没有更新(和我有的一拼)的西厢同学居然一下子交了两篇流水账,长流水的是季度报表,精彩的生活日程被她浓缩到了最枯燥的程度,和压缩饼干一样,。。短的那个,,嘿嘿,,短的那个说到她念的那个书,就是那个什么玉面小飞龙那个,嘿嘿咱家月前也不小心看了来着,看的时候也是昼夜不分三餐不计的一口气拿下。(她还没有写完,但其实也就前半部分是精华,后面的发展一半都是扯蛋,估计作者的阅历还没有跟上。。。不过看小说是这样的,有时候你明知道他拿了个已经臭了的鸡蛋进了厨房,但你还是会很焦急的等着,想知道煎出来的臭鸡蛋的滋味。。。这就是熟人的力量。 在前半部分的时候我已经被这本小说给养熟了--小王子的狐狸说是驯服了,后面即使变臭了你还是想知道她的情况。。。生活里面太多这样的例子,这就好像是你的习惯,我们的惯性决定了我们的人生,这又说明有个好的生活习惯是高于一切的重要啊。
     
    我的习惯是自由联系漫无边际,看见芝麻想起绿豆看见绿豆想起王八,结果。。。
     
    说到煎鸡蛋,就说说煎鸡蛋,和习惯。
    我有个很隐私的习惯,喜欢在打蛋后等鸡蛋主体自由落体之后,用食指在蛋皮里面再摸溜一遍,然后把那些鼻涕似的蛋清一滴不漏的全都甩进咱家的锅里。肯定这是从我爸或者我妈那里学来的,他们那代人省吃俭用的攒了一肚子的过日子经济学。。。但是我现在不一样了啊,我的生活条件根本用不着这么捋鸡蛋皮的,而且这个行为别人看起来似乎很wired,因为不止一次,我被人诧异的问:
    “啊你怎么把手伸进去了。。。”
    那种尴尬就好像被人发现你在手淫。
     
    手淫,嗯这个词其实很精确。
    就象意淫(YY)不见得是你脑子里面在进行鸡鸡尺寸的移动回放,更多时候其实也就是个胡思乱想;这手淫于我,说穿了也就是个手贱。
    和淫巧同义。
     
     
    之所以说这是个很隐私的习惯,是因为一般情况下,如果我在自己家里,或者是确定没有别人看见的情况下,我还会贯彻这个动作--区别只是,确认绝对安全没人看见的情况下比较潇洒悠闲enjoy;估计可能会有人突然出现的时候就神色可疑的匆匆了事;而危险系数太高的时候就只好强忍着放弃了,恋恋不舍的多看几眼那个滴着可爱液体的鸡蛋皮before把他丢进垃圾箱里。。。
    这段其实很擦边了已经,真的不适合中学生范文转载,请编辑老师适当删节(请注明删节字数以及原文出处,让那些过了危机期的同学有机会了解他们偶像的真相。。)
     
    不是没有想过改啊。
    看人家那样光明正大的手起蛋落,一道绝美的弧线抛物进垃圾袋里面;我也可以做到的,我也试着这样做来着,但结果是,我不快乐。
    就象是那个临死都嫌家人点二根灯草的吝啬鬼,我看见我蛋皮里面的蛋清,,,那打算抛物线的手就发软。
    这是命中的冤家来的吧。
     
    同样的还有抠鼻子,这个没法怨老爹老妈了,从小被他们跟着腚纠正的恶习,自己不但屡教不改还带坏了孙洪刚(according孙自述,说认识我之前无法理解把手指头放进鼻孔里面会捣鼓出什么乐趣。。。)现在看,套娃也已经顺利的上道了,自发的在手指头没地方放的时候放进手套里面,手套在鼻子里面当然。对了,其实老爹也被我发现抠鼻子来着,没救了,看来这是有家族病史的。
     
     
    不写了,因为走题太远了,本来的走向是要打算写点东西的,写blog是引子,发面得法的话可以考虑写个连载言情什么的,也让那些追我的人晚上不睡觉等着看更新。。。对了,今天罡风同学还不小心提到我可以写本书,就叫“石头记”(唉,他是多么的不小心啊。)真是一脚踩在我正痒痒的脚后跟上面,我还真的貌似打算从谏如流了呢。
     
    P,S:本来是打算建立“一个我的前半生”的单元的,因为估计会在63-65岁左右死的,所以现在人生已经过半,但是写出来的标题确是又加上了噱头的,看来我还是年轻,争上游显摆腚的余韵无尽啊。。。